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鸿填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鸿填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陈鸿填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王秋红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刘任逸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4 |
王宇健 |
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张必富 |
东莞市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6 |
梁洁玲 |
广东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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