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公示公告

2012年广东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公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浏览: 字体:
      广东省国资委(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为“省属企业”)2012年财务决算审计公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范围
      对省属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和属下的各类全资、控股企业,参股并有实际控制权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等提供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服务。本次招标不含上市公司和境外企业(子包2、16除外)。
      本次服务采购分为三个标段共42个子包,其中标段一含9个主包,标段二含14个主包,标段三含19个副包,投标人可结合自身能力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选择各子包参加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并持有2011年度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的存续条件检查。(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广东省财政厅出具的证明正本)
      (三)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同属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子包的投标,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正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参与各标段的投标人的具体要求:
      1. 标段一: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1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60名,且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30人。(子包2要求投标人具A+H股审计资格)
      2. 标段二: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1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60名,且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3. 标段三: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1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且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20人。
      注:A.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资审计【2012】55号),承担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须符合上述排名的要求。
      B.若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11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20名中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因故注销的情况,其名次由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递补,及后的排名次序亦相应变更。上述的综合信息排名要求以变更后的排名为准。因转制或重组等而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排名由广东省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予以证明。
      C.投标人的相关会计师人数、审计工作经验等以截至2012年8月31日的情况为准,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广东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D.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标段一中的5个子包,但经评审该标段最多只能中1个子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标段二中的5个子包,但经评审标段一、二最多只能累计中2个子包;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标段三中的5个子包,但经评审最多只能中3个副包。
      (五)自2009年以来没有因违规执业受到广东省财政厅的行政处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惩戒。(以广东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为准)
      (六)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的联合)。
      (七)投标人的名称、所投子包号与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所填写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从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发售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报名费用:每标段人民币壹佰伍拾元。
      招标代理机构向每位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若上述两者存在不一致,则以纸质文本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收取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收取时间:2012年10月9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只有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45号之六
      联系人:李小曼
      联系电话:020-383062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黄伟俊、曾洁莹
      联系电话:020-87768198-628、629、607
 
 
广东省国资委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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