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法规准则>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中注协关于2012年度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浏览: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年是行业网络建设年,也是行业信息化战略攻坚年。为了更好地统筹行业各方面力量,有效调动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落实好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在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分解表的基础上,提出2012年度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业信息化战略意识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注协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决策科学、运行有效、职责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要建立信息化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和技术力量,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人员“四到位”。
  2.增强战略意识。各级注协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信息化战略意识,切实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作为提升事务所核心竞争能力以及提高行业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支撑来抓。事务所“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把信息化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二、精心组织实施,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1.行业党建管理信息系统。行业党建管理信息系统依托行业党建网,形成统一开放的行业党建信息发布平台、覆盖行业各级党组织的网上活动平台、党员教育培训平台、党建事务管理平台和创先争优网络平台。
  中注协负责建设行业党建管理系统,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网,为行业党组织、党员、统战、群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查询和数据分析提供在线平台。地方协会配合进行系统建设需求分析、软件试用及用户反馈等工作,指导事务所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2.行业知识库。行业知识库是以网络方式向全行业提供包括法律法规和经济数据在内的知识库,建设行业在线知识交流机制,实现全行业的知识共享。
  中注协采取推荐产品和补贴费用相结合的方式,推广法律法规库与经济数据库。地方协会负责落实行业知识库在本地区事务所的推广使用。事务所按照中注协的要求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购买和使用行业知识库。
  3.事务所独立性管理系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通过建设独立性管理系统,实现对独立性的自动控制和强制实施。
  中注协指导软件公司开发独立性管理系统,推荐给大型事务所使用。地方协会配合中注协指导和推动大型事务所应用独立性管理系统。事务所根据中注协要求和自身情况使用独立性管理系统。
  4.事务所审计软件。开发符合审计准则要求,体现先进审计技术的审计软件,遵循“公开招标、技术指导、专家评审、行业推广、持续完善”的建设思路,指导大型软件公司开展技术攻关,形成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软件和较大规模的服务保障力量。
  中注协指导大型软件公司开展研发,在2012年下半年完成适用于大型事务所的审计软件开发并投入使用,开发适合中小事务所的审计软件。地方协会结合本地区实际,配合中注协推动审计软件的应用。事务所根据中注协要求和自身情况使用审计软件。
  5.事务所项目管理系统。按照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开发具有项目接受与保持、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价功能的项目管理系统。
  中注协指导软件公司开发项目管理系统,推荐给大型事务所使用。地方协会配合中注协指导和推动大型事务所应用项目管理系统。事务所根据中注协要求和自身情况使用项目管理系统。
  6.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包含综合评价在线系统、百家排名和分级分类三个子系统。
  中注协负责事务所综合评价系统的建设、升级与完善。地方协会配合中注协组织本地区的需求调研,开展用户测试和意见反馈。事务所配合地方协会完成用户测试和反馈工作。
  7. 协会视频会议系统。按照协会管理和服务要求,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视频)教育系统,在中注协主会场和地方协会分会场进行部署。
  中注协负责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主会场。地方协会在中注协的统筹安排下建设分会场和视频终端。
 三、加快建设进度,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1.坚持统筹兼顾,强化集中指导。在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指导下,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建设,贯彻落实中注协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统筹指导措施,发挥地方协会在事务所信息化建设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充分调动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全面发展。
  2.加强考核评价,奖励资助并举。建立行业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形成信息化考核工作机制,将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考核结果作为事务所综合排名、证券资格、H股资格等方面的重要评价指标。对按照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建设、考核评价结果好、建设水平高、实施成效显著的事务所予以奖励资助,对在行业信息化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务所或个人予以表彰。
  3.加大培训宣传,合力促进发展。加大行业信息化培训力度,实施专业技能培训和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着力提高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信息技术应用技能,重点提升事务所合伙人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质量控制的本领,全面提高行业整体信息化素质和技能。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选树典型、标杆引领,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认识水平,激发行业信息化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行业信息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提供持续动力。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