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注协〔2023〕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持续完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惩戒工作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治,促进强化注协自律监督作用,按照中注协新修订惩戒办法有关规定,省注协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粤注协〔2011〕87号)修订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2),现向行业征求意见。
请对《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请各市注协组织本地区事务所研提意见并收集汇总后于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注协。
联系人:省注协监管与技术指导部 李若怡,电话:020-83063583。
附件:1.《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情况说明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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