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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前期准备事项的提醒函

粤注协〔2023〕24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浏览: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确保2023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前期准备工作事项提醒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粤注协〔2022〕210号)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粤注协〔2007〕6号)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注册会计师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暂缓通过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督促未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会计师,尽快登录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gdicpa.org.cn/gdicpa/common/login.do),参加网络课程学习及课后考试。2022年度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学习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24时关闭。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管理规定》(粤注协〔2021〕25号)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本所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注册会计师证书,办理相关注销注册手续;对存在受到刑事处罚、已去世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市注协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等相关表格可参考附件1-2。

三、信息核对更新

今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继续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系统),为避免年检工作开展后,全国注册会计师集中登录系统缓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可提前登录中注协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核对更新完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中注协、省注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所需信息以及行业统计信息等均来源中注协系统,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重视。

四、其他事项

省注协联系人:梁小琴,联系电话:020-83063710,电子邮箱:czt_liangxiaoqin@gd.gov.cn,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1.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汇总表

            2.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3.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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