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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2021年新任合伙人 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活动的通知

粤注协〔2021〕218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浏览: 字体: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强化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荣誉感,省注协将举办2021年新任合伙人、新批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6日全天(8:30-12:00,14:00-17:00)。

二、活动形式和地点

活动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省注协18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8楼);分会场设在各有关市注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2021年全省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其中:

主会场参加人员为广州地区2021年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代表(各25人,共50人);

分会场参加人员为各有关地区2021年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

2021年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名单另发。

四、活动流程

(一)11月26日上午

1.全体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进行诚信宣誓。

2.领导讲话。

3.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代表作经验介绍。

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讲解。

(二)11月26日下午

围绕国办发30号文进行宣讲。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市注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开展诚信宣誓活动前,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书》(附件1),并严格遵守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填写《2021年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报名表》(附件2)并报送所在地市注协。各有关市注协统计本地区参加活动人数于11月25日前报省注协,并组织好本地区远程视频宣誓活动。

(三)线路测试于11月25日14:30进行,各有关市注协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注协研究发展部。

(四)请参加活动人员于11月26日8:15前到相关会场报到,并着正装参加活动。

联系人:会员服务管理部 梁小琴;

联系电话:020-83063710;

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技术支持:研究发展部 魏硕,020-83063581。

附件:1.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书

        2.2021年新任合伙人和新批注册会计师报名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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