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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 浏览: 字体: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处理工作已全面完成。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及开展2013年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我会对9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其中对42家事务所实施了重点检查,对54家事务所实施了一般检查。本次检查抽调了57名检查人员,组成14个检查组,共抽查事务所审计报告2313份,验资报告1099份,其他报告37份,其中重点检查报告551份。现场检查从2013年7月16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历时40余天。
      二、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
      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充分贯彻落实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的指导思想和要求,狠抓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方面的检查,继续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巩固和扩大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检查以信息化为手段,充分发挥防伪报备系统的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功能,通过对基础数据分析,筛选涉嫌低价恶性不正当竞争、报告数量超出预警的事务所、被投诉举报或受媒体关注披露的事务所作为执业质量重点检查对象;以事务所执业质量、财务收费情况、业务报备情况、人员兼职挂靠情况等影响诚信建设的重要因素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由于近几年各级协会加大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力度,把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作为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使事务所不断加强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总体执业质量水平。特别是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新收费标准后,事务所充分利用此次契机,用更多资源培训人才、挽留人才,建设高质量执业队伍,从源头上保证事务所执业质量水平。
      但另一方面,在检查中发现,少数事务所执业质量水平依然有待提高,如在质量控制体系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已建立制度但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事务所财务核算不规范、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部分事务所存在以签字章代替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个别事务所存在注册会计师挂靠情况。在审计业务项目检查中发现:审计底稿由助理人员独立完成,注册会计师没有进行必要的督导,三级复核流于形式;关键审计领域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适当。
      三、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论证结果,省注协按程序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审定,给予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0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具体包括:
      1.广州市永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陈清、梁永康、秦昌文。
      2.广州市邦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董建庄、史洪卫。
      3.东莞恒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韩伟、吴祥水、罗夕玉。
      4. 广州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苏鄂、易厚泽。
      (二)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审定,给予4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具体包括:
      1. 广州正和会计师事务所。
      2. 广州市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注册会计师吴叶娥、耿义贤。
      3. 珠海银河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何拥军、何爱珉。
      4. 东莞兴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陈斌、聂继轩。
      5. 东莞市淡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邵邦利、袁嘉林。
      (三)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有关规定,给予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7名注册会计师责令书面检讨的行业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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