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对《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对过往年度综合评价数据进行科学调研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对2016年印发的《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16〕23号)进行修订。现将《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于12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返还我会。
联系人:会员部 唐绮芬 周钰珊;
电话:020-83063567、83063710;
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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