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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粤注协〔2025〕136号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务所申请内部培训

(一)申报条件

事务所或事务所分所申请内部培训资格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以事务所2025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4.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并拟申请2024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经省注协审核并公示后,确定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事务所名单。内部培训资格仅当年有效,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如下:

1.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报表(附件);

2.本所内部培训制度;

3.本所2025年内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及课时、地点等内容);

4.本所注册会计师名单(以事务所2025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包括: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二、分所申请参加总所培训

(一)申报条件

外省事务所(以下简称总所)在广东省设立分所的,分所申请接受总所统一培训,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所具备当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2.分所具有科学的培训计划;

3.分所设有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或人员。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并拟申请参加总所培训的分所,应于6月30日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进行备案。未提前报备的,原则上省注协不予确认培训学时。

备案材料如下:

1.总所取得2025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文件和2025年培训计划、培训师资等;

2.分所计划参训的2025年培训计划;

3.分所注册会计师名单(以事务所2025年5月31日实际在册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准,包括: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三、内部培训要求

(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一个考核周期内,注册会计师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一个学时至少45分钟)。

(二)获批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参加总所统一培训的分所,应根据《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培训管理,严格培训秩序,做好培训考勤,提升培训效果。省注协将加强监督指导,不定期采取现场跟班、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培训开展情况,确保内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省注协人才培养部,020-83063571

电子邮箱:czt_linyixun@gd.gov.cn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报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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