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隔月重新开,ERP需要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吗? 0关注量 浏览量 1回答 0点赞 1个回答 专家回答 李文红 回复: 一、发票隔月重新开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如果开出的是普通发票,在发票系统中开具一模一样的负数发票冲销原开出的发票,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具体操作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 (二)如果开出的是专用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予以重开。 第一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的(1)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购买方未取得专用发票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发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第三步: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二、发票隔月重新开,ERP是否需要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流程,应按照企业与ERP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规定处理。 所提出的问题,并未详细描述发票隔月重新开的理由。若企业物流本身没有发生错误,且实际物流也没有发生变动,则无需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流程。ERP的供应链,属于企业内部控制中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的规定执行。发票的开具,属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 0个回答 网友回答 以上内容仅代表用户和专家的个人观点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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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票隔月重新开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如果开出的是普通发票,在发票系统中开具一模一样的负数发票冲销原开出的发票,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具体操作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
(二)如果开出的是专用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予以重开。
第一步: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的
(1)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购买方未取得专用发票的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发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第三步: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
二、发票隔月重新开,ERP是否需要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流程,应按照企业与ERP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规定处理。
所提出的问题,并未详细描述发票隔月重新开的理由。若企业物流本身没有发生错误,且实际物流也没有发生变动,则无需走供应链(销售退货单)流程。ERP的供应链,属于企业内部控制中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必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的规定执行。发票的开具,属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