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磊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25〕133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磊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陈磊 | 广东明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 | 黄暇 | 广东纵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3 | 陈芳 | 惠州市汇智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黄远花 | 广东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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