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邹正翠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邹正翠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邹正翠 |
东莞市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 |
陈木辉 |
汕头市潮阳鑫誉会计师事务所 |
3 |
陈展辉 |
广州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余西平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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