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转所管理新规6月起施行
修订后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管理规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转所管理规定》对转所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一是实现一站式办理,所有转所业务统一由省注协直接办理,无需到市注协办理。二是实现线上办理,转所材料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线上提交,无需到现场或寄送提交材料。三是转所记录电子化。转所办理结果以统一监管平台记录为准。
另外,修订后的《转所管理规定》在简化转所流程的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转所管理作了规定:一是加强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的防范管理,对转所有疑问的人员,省注协将委托市注协协助进行实地检查。二是加强频繁流动人员管理。注册会计师在一年内转所两次及以上的(不包括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分所与分所之间的转所),省注协将其列为年度任职资格检查重点对象。三是加强注册会计师党员的管理,注册会计师为中共党员的,转所时同步到市注协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
政策原文和办理指南:
注册会计师转所办理指南(2025年6月起执行)(https://www.gdicpa.org.cn/hyfw/bszn/zchjs/content_18862点击查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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