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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江门市财政局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实施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事务所名称: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赵秀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700050016)、朱向群(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2000134620)。

三、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赵秀云。

四、江门泽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五、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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