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和更名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财会〔2018〕5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厅于2026年2月26日同意了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和更名的申请,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编号:44150002),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转制为“普通合伙”,原有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无效,换发合伙制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44150002)。
二、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为林德东(注师证编号:441500020003),高宏伟(注师证编号:230600121955),首席合伙人由林德东担任。
三、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称已变更为汕尾市联谊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其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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