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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选拔的通知

粤注协〔2025〕179号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配合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有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省行业有关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含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

二、选拔程序

(一)资料申报

1.报名。请有意愿参赛的行业从业人员填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报名表》(附件),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后,于7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省注协提交报名表扫描件,同步提交资格审核所需证明。

2.资格审核。注册会计师需提供注师编号;非注师的从业人员,需提供五险一金单位交纳证明(无五险一金交纳证明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与报名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三方协议)。

(二)选拔与参赛的具体安排

1.2025年7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2.2025年7月10日前,报名人员自行参加网上题库模拟训练,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2025年7月10日,组织选拔赛,比赛形式为线上笔试(居家线上机考)。线上笔试细则另行通知。

4.2025年7月14日前,根据笔试成绩和表现,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择优选编组建我省行业3支代表队。

5.2025年7月14日至25日,组织3支代表队开展集训。

6.2025年7月26日,组织3支代表队参赛,其中2支代表队在广州参加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初赛1支代表队赴上海参加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笔试,具体参赛安排另行通知。

三、线上笔试内容

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可在省注协网站查询)。

四、奖励设置

(一)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笔试成绩排定名次产生,奖励具体名额视报名情况另定。

(二)组织奖。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继续教育学时奖励。对参与笔试的注册会计师,确认2025年度继续教育面授培训10或20学时(以参赛成绩是否达到合格线为准);对获得个人奖的注册会计师,额外确认2025年度继续教育面授培训20学时。此外,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职称评审奖励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的有关细则,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执行。

(四)推优奖励对获得个人奖的注册会计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评优评先和各类专家库入库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拔无需参赛费用,参赛人员的城际间交通费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质效。

(三)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者开展任何营利活动。省注协将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财经纪律等要求,不向参赛单位及个人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笔试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

(四)请参赛人员在工作时间保持报名手机通讯畅通。

(五)联系方式:省注协人才培养部,020-83063571,电子邮箱:czt_linyixun@gd.gov.cn。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报名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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