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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提醒函

粤注协函〔2025〕108号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个人申报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5年6月11日截止。为协助会员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工作经历表》(以下简称《工作经历表》)的填报,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工作经历表》下载方式。申请人可根据《通知》中“四、申报安排及要求”-“(一)个人申报”-“2.材料申报要求”,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下载表格。

二、《工作经历表》审核流程。申请人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表》并经工作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同《邮寄信息登记表》(附件)邮寄至省注协。省注协出具审核意见后,通过《邮寄信息登记表》相关信息将扫描件与纸质版一并寄送至申请人邮箱与地址。

三、可确认注册执业经历地区。申请人在广东省内(含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经历均可予以查询确认。

四、如实填报相关情况。一是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中的单位负责人应据实填写,可与申请人为同一人。二是《工作经历表》中会员关系隶属请据实填写会员关系隶属省份(如:广东省)。三是请如实填写“近5年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情况,若无相关情况请填写“否”。

五、联系方式

(一)寄件地址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省注协人才培养部(收)

收件电话:020-83063571

(二)联系电话

020-83063571/3572

020-83063710(仅咨询“会员资格与执业经历”问题)

020-83063583(仅咨询“行业惩戒”问题)

因审核工作涉及查询系统、复核资料等具体操作,为免耽误申报,请务必在6月6日前将《工作经历表》邮寄至省注协。审核过程中,部分信息可能需要电话确认,请在工作日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附件:邮寄信息登记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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