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钟芬等3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钟芬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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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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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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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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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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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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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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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卫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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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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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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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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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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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