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钟芬等3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钟芬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钟芬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肖卫宏

惠州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文容

东莞市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