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吴燕玲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吴燕玲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吴燕玲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潘秀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梁穗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伍亚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5

李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6

吴文迪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7

丁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8

马熠楠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9

朱劲桃

韶关市金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