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孟晓玲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孟晓玲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孟晓玲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邱晓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宣梦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李孔舜

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杨婉雯

佛山市花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刘天飞

中山恒睿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谢金明

江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