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曾弘扬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曾弘扬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曾弘扬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邹瀚漪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朱芳超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彭舒惠

广州蓝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林倩明

广州市忠雄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刘芳

广东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黄春红

湛江市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