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颜培宇等10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颜培宇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颜培宇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黎倩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梁柏豪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练晓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陈芳

广州中韬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盛婧

广东纵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夏大勤

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黄永安

中山市睿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罗智远

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朱洁柔

云浮市恒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