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黄春容等10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黄春容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黄春容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任国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陈健轩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林铭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钟明婉

广州卓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郭苏兰

广东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吴琼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8

张可

珠海友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廖桂媚

惠州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

林益和

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