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程杏莲等8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程杏莲等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程杏莲

北京中澄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

2

李嘉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叶苏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常利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冯梓帆

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周东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7

刘洪碧

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范尚基

惠州安众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