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刘妙玲等1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刘妙玲等1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刘妙玲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张抒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何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袁矾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5

张瑞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6

李靖松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7

纪泽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8

李凌迪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9

巫俊豪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0

周振成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1

陈伟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2

何腾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13

孔丽敏

广东恒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

麦彩娜

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李玲花

广东众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洪微娜

东莞市正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7

苏沃伦

江门市志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