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叶剑辉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叶剑辉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叶剑辉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谭思丽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刘丽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扶榕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刘秀丽 广东恒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黄小嘉 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