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农金领等8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农金领等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农金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刘远鹏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陈献珍

广州华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刘惠媛

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

刘颖婷

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邓宗华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山分所

7

张雅莉

珠海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李英

江门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