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周晓清等3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周晓清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周晓清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段穆琦

广东中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陈韵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