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子瞻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子瞻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陈子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魏娟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彭丰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刘鹏

广州浩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徐春晓

广东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张素环

广东华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赵俊柱

依信会计师事务所(东莞)有限公司

8

陈小燕

广东真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周应根

东莞市信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