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奚茂辉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奚茂辉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奚茂辉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张万青

广州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邹愉生

广州市新东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庞晓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