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叶静芸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核,叶静芸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叶静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2

卢冠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林永鑫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李君祥

广东华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陈秤生

东莞市万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谢莹

韶关市诺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