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李沁逸等10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核,李沁逸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李沁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伍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黄俊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窦荣元

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有限公司

5

于艳芳

广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6

汤波

东莞市骏业会计师事务所

7

邓敦国

东莞世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梁穗敏

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周悦

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

10

周洋

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