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张年鸿等5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核,张年鸿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张年鸿

广州健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唐德意

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彭艳华

东莞华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4

庄恒永

东莞华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陆言

东莞华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