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服务“双区”驱动战略、具有国际视野、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国际法则、信息化知识、高尚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我会决定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期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选拔培养学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注册会计师。

二、选拔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可报名参加选拔: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二)政治素质高,服从大局,维护国家利益。

(三)担任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以上职务,累计执业5年以上。

(四)近5年内未受到过省注协行业惩戒及相关行政、刑事处罚。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20年)》(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连同申请表中所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12月18日前报所在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由市注协汇总后于12月22日前报送省注协。

四、选拔程序

(一)考核。报名人员分两类进行考核:

1.非主任会计师或首席合伙人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考核。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审计、职业道德守则等通用类专业知识,试题类型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重点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地点设在省注协18楼会议室,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担任主任会计师或首席合伙人的报名人员免笔试,省注协对其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直接参加面试。

(二)面试。省注协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1.参加笔试考核人员面试名单,按笔试成绩占80%,材料占20%(材料成绩仅在确定面试资格时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主任会计师和首席合伙人的面试名单,根据审核材料的情况,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将在省注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和所在单位。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问题分析,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政策理解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地点设在省注协18楼会议室。

(三)确定培养人选。

1.参加笔试考核的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省注协按照综合择优原则确定入选名单35人。

2.主任会计师和首席合伙人,材料考核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省注协按照综合择优原则确定入选名单15人。

入选名单将在省注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书面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五、培养总体安排

本期培养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承办,分主任会计师和首席合伙人、业务骨干两种类型进行培养,培养时间为2021年-2023年,每年安排两次集中培训,每次时间为10天,实行集中培训、移动课堂、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员完成所有学习任务,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授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称号,并颁发毕业证书。

六、使用安排

(一)在同等条件下,学员参加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予以优先考虑;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视同具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相关要求。

(二)推荐参与行业和社会事务工作:

1.推荐参与全国、省级行业各项工作。包括:参加财政部、中注协高端人才选拔,入选省注协专家库,入选行业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中注协资深会员,课题评审专家,参与行业重大课题研究、标准建设、制度制定及各种培训活动和学术论坛等。

2.推荐参与社会工作。包括:担任各级人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职务,担任政府部门的咨询专家、担任高校研究生导师、外聘教师等。

七、费用

选拔和培养费用由省注协承担,学员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省注协联系人和电话:张文兴,020-83063573、83063572。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20年)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