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林映玲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经审核,林映玲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林映玲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岑健龙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陈丹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吴志娟

广州卓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戴嘉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

6

罗昭然

肇庆市祥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孙海林

湛江中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