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委托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承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0〕11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按系统提示填报报备内容。报备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参考附件2),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的说明(参考附件3),由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按系统提示分别上传;

(二)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情况等),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三)2019年度经营情况,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四)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五)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六)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还应当提交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9年1月1日至报备日),按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三、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参考附件4),由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和分所负责人联合签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印章,按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二)持续符合分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三)2019年度经营情况,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表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要高度重视,认真阅读本通知及《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用户手册》(附件5),按照要求做好2019年度报备工作,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应当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省注协将不定期公布尚未完成报备工作的事务所名单,各市注协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督促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报备。

(三)报备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注协会员部联系,联系电话:020-83063710、83063569,电子邮箱:czt_ zhouyushan@gd.gov.cn。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8553117。

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0〕11号)

2.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简要说明(模板)

3.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模板)

4.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工作简要说明(模板)

5.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备用户手册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