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陈弟华等2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弟华等2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陈弟华

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王东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