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金果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李金果 | 广州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张雪琴 | 广东诚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3 | 向玉兰 | 珠海光华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沈志雄 | 东莞市佰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5 | 余勇达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6 | 陈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7 | 余娟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8 | 周淑君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9 | 刘莎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10 | 廖少珊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