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袁一平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袁一平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袁一平 |
珠海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 |
钟兆群 |
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3 |
段红梅 |
东莞市信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程双梅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