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胡扬琴等4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胡扬琴等4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胡扬琴 珠海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陈永明 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曾诗慧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番禺分所
4 李兆聪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