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赖莹等5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赖莹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赖莹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陈卫平 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容少华 广东创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李招玉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5 许燕子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