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郑加年等5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郑加年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郑加年 揭阳市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秦云 东莞市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葛祥 广东新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周建人 东莞华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苏自强 江门市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