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李帅等3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帅等3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李帅 佛山市广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廖晓东 东莞市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张芳 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