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林珊珊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林珊珊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林珊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石映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唐诗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郑颖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夏雪玲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6 谢芳芳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谢小建 惠州市金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8 王珺 惠州市金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邹春梅 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