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粤注协〔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晚霞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
1 | 李晚霞 | 东莞市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 | 徐志文 | 东莞市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3 | 陈洁微 | 汕头市纵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陈露明 | 佛山市志信正达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杨艳然 | 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6 | 胡海燕 |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巫杰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