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石水华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粤注协〔200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石水华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石水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蒋婧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颜洁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欧阳瑞燕

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李继芳

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

6

黄贵强

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张永恒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