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报名参加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考生申领非税收入票据的公告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已结束,请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向省考办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省考办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领取票据。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考生,省考办将不提供有关票据。

省考办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8楼。

省考办联系人和电话:梁浩斌,020-83063586;吴丽格,020-83063572。

传真:020-83063750、邮箱:179095070@qq.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