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锋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24〕275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锋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陈锋 |
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赵宇豪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陈思锦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4 |
龚国芸 |
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龙丹 |
广州卓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6 |
唐水花 |
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7 |
程百灵 |
广东华税银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8 |
王艳红 |
佛山市广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 |
麦惠新 |
广东财合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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