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曹皓深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24〕26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曹皓深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曹皓深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2 |
朱晓宝 |
广东中税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3 |
南晓晖 |
河源市政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4 |
徐海燕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惠州分所 |
5 |
许文意 |
广东千福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6 |
肖燕 |
肇庆市中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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