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陈红等9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陈红等9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陈红 |
广东中翼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钟宇鸿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3 |
黎庆豪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4 |
张小琴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5 |
卢志凌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6 |
曾可慧 |
广州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7 |
周云 |
广东德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8 |
陈大保 |
河源市政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9 |
王玉连 |
广东众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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